近日
福建多地调整
(相关资料图)
住房公积金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
一起来看详细内容↓
宁德
宁德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通知
自2023年7月1日起
将调整宁德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
通知内容如下——
一、缴存基数调整年度
本次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调整核定年度为 2023 年度 (2023年7月1日至2024年6月30日)。
二、缴存基数计算口径
(一)缴存工资标准
2023年度住房公积金缴存工资基数为职工本人上一年度(2022年7月1日至2023年6月30日)的月平均工资。计算住房公积金的工资基数以国家统计局发布的《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统制字[1990]1号)的内容为准。
(二)月存计算
1.住房公积金缴存单位及其职工的月缴存额为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分别乘以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计算到元,计算结果四舍五入。
2.灵活就业人员的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为 20%,缴存基数按照其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基数认定。月缴存额为职工个人缴存基数乘以灵活就业人员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计算到元,计算结果四舍五入。
(三)限高保低标准
1.“限高”标准
根据《住建部 财政部 中国人民银行关于改进住房公积金缴存机制进一步降低企业成本的通知》(建金[2018]45号)《关于进一步落实住房公积金降成本政策的通知》(建金政函[2018181号)等有关规定,我市 2023 年度单位及其职工住房公积金最高月缴存基数调整为 24769元(根据统计部门公布的 2022年宁德市城镇非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的 3倍),最高月缴存限额为5944 元(单位和个人各 2972元)。
2.“保低”标准
根据《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公布我省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闽人社文[2021]148号)公布的我市最低工资标准,我市 2023 年度单位及其职工住房公积金最低月缴存工资基数为 1660元,月缴存额的“保低”标准为 166元(单位和个人各83元)。
龙岩
7月1日起
龙岩市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调整
此次调整后的公积金
月缴存额上限为5890元
较上年增加402元
月缴存额下限
维持上年不变
具体请看↓
自2023年7月1日起,各住房公积金缴存单位应当调整并执行调整后的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缴存基数为上一年度(2022年7月至2023年6月)职工个人月平均工资总额。
月最高缴存基数、缴存额
月缴存基数不得高于2022年龙岩市就业人员月平均工资的3倍(即24538元)。
最高月缴存额=最高月缴存工资基数24538元×最高缴存比例12%≈2945元,单位和个人月缴存额合计不得超过5890元。
月最低缴存基数、缴存额
住房公积金最低月缴存基数按照省政府公布的最低工资标准执行,其中,市本级、新罗区1960元,漳平市、永定区、上杭县1810元,武平县、长汀县、连城县1660元。
市本级、新罗区最低月缴存额=最低月缴存工资基数1960元×最低缴存比例5%=98元,单位和个人月缴存额合计原则上不低于196元;
漳平市、永定区、上杭县最低月缴存额=最低月缴存工资基数1810元×最低缴存比例5%≈91元,单位和个人月缴存额合计原则上不低于182元;
武平县、长汀县、连城县最低月缴存额=最低月缴存工资基数1660元×最低缴存比例5%≈83元,单位和个人月缴存额合计原则上不低于166元。
三明
三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
近日发布关于调整
2023年度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的通知
相关内容如下——
一、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
(一)缴存基数为职工本人2022年的月平均工资,职工月平均工资按国家统计局规定的工资总额统计项目计算。
(二)月缴存基数上限为2022年三明市城镇非私营单位就业人员月平均工资的3倍(25790元),下限参考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发布的最低工资标准为1810元。
二、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
(一)单位缴存比例和职工缴存比例相同。
(二)缴存基数调整时,单位可在5%至12%的区间内自主确定缴存比例,缴存比例确定后年度内原则上不得变更。期间企业生产经营确有困难的,经本单位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工会讨论通过,可在缴存比例区间申请降低缴存比例或者缓缴,由三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5个工作日内审批。
三、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
(一)月缴存额包括单位缴存部分和职工缴存部分,计算结果均保留至元位,元以下四舍五入。
月缴存额=缴存基数×单位缴存比例+缴存基数×职工缴存比例
(二)月缴存额上限为6190元(25790元×12%+25790元×12%),下限为182元(1810元×5%+1810元×5%)。
漳州
漳州市住房公积金中心
最新发布
2023年7月1日起
漳州市灵活就业缴存人员
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调整为798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