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感谢检察院帮我申请了司法救助金,让我们渡过难关,重新鼓起生活的勇气。”当因案致残的祝师傅收到吉林省长岭县人民检察院送来的司法救助金时拉着检察官的手激动地说。
主动救助、联合救助、应救尽救……长岭县人民检察院用一次次的司法救助,为申请人纾困解难,撑起司法“暖心伞”,让人民群众真切感受到检察温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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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更早地发现群众的急难愁盼?长岭县检察院的经验是:内外融通强配合,司法救助提质效。
一方面,控申部门不断加强与内部各部门的沟通协作,建立以控申部门主动获取司法救助线索为主,各业务部门移送司法救助线索为辅,案管和技术部门合力提供技术支持的线索移送机制,将司法救助工作贯穿办案各个环节;另一方面,与法院、民政、妇联、残联、乡村振兴等部门建立司法救助协作机制,主动强化服务意识,打通司法救助工作的“最后一公里”。
祝师傅的案件线索就是刑检部门移送的。曾经是一名出租车司机的祝师傅,是一名刑事案件受害人,他被嫌疑人刺伤腹部,肝破裂,左小指离断,被鉴定为重伤二级、十级伤残。因嫌疑人无财产可供执行,一直没有得到赔偿。家里还有年迈的父母需要赡养,幼小的女儿正在上学,经济十分困难。长岭县检察院了解情况后,迅速启动国家司法救助程序,让祝师傅第一时间领取到司法救助金,解决了家中的燃眉之急。
“司法救助,不仅可以给被害人全家带来创伤后的希望,挽救一个风雨飘摇的家庭,还有利于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实现社会的公平正义。”长岭县检察院控申部承办检察官说。
工作中,除了主动寻找案件线索,做到应救尽救,长岭县检察院还聚焦特定群体,开展专项救助。2022年,长岭县检察院与长岭县妇联联合开展“关注困难妇女群体,加强专项司法救助”活动。通过建立健全救助协作长效机制,双方在线索移交、实地调查、救助金发放等方面联合开展工作,强化部门合力,形成保护联动,更好维护妇女合法权益,不断增强妇女、儿童和家庭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专项活动开展以来,长岭县检察院先后办理困难妇女救助案件10件,救助妇女10人,发放司法救助金16万元。久某就是其中一位被救助对象。
久某,曾经拥有一个幸福的家庭,有一个勤劳的丈夫和一双可爱的儿女。然而,当丈夫在一起交通事故中去世后,她感觉自己的天塌了。虽然法院判决事故另一责任人赔偿32万余元,但因责任人没有赔偿能力,让这个家庭陷入困境。
长岭县妇联了解到久某的情况后,将线索移交到长岭县检察院,双方共同展开走访调查,帮助久某申请司法救助金,并第一时间发放到位。
“司法救助金让我们感受到党和政府的温情与关爱,我一定要积极面对生活,把孩子们培养好。”当检察院与妇联共同进行“回头看”时,久某激动地说。
司法救助是一次性的,但关怀却是长期的。工作中,长岭县检察院与多部门建立“司法救助+”模式,构建集司法救助、民政补助、教育帮扶、心理疏导等为一体的多元化救助平台。
当年迈的爷爷奶奶带着14岁的小法(化名)一起来到12309检察服务中心申请司法救助时,深深触动了检察官们的心。
小法一岁时,父亲在一起交通事故中去世,母亲离家出走,他一直和年事已高的爷爷奶奶生活,全家唯一的经济来源只有租地的微薄收入。
了解情况后,长岭县检察院立即启动司法救助程序,并最终为小法申请了司法救助金。之后,长岭县检察院又积极与学校等部门联系,帮助解决学籍、学习等问题,并对其进行心理疏导,让“当下救”,成为“长久助”。
“司法救助工作,一头牵着百姓疾苦,一头系着司法关怀。接下来,长岭县检察院将继续加强与各部门联系沟通,实现司法救助‘救急救困’与社会救助‘民生保障’精准衔接,提升民生服务的精度和准度,更好满足人民群众对政法工作现代化的新期待。”长岭县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吴彦彪说。